[size=125]台北人[/size] 寫:一、檢舉者需檢附檢舉事證,論壇違規檢舉主題打上[檢舉],WOG違規檢舉主題打上[WOG檢舉],
並在標題註明被檢舉人帳號。
二、被檢舉者視情節輕重,由系統管理員判定給予機會道歉或直接砍帳、鎖帳
三、被檢舉者如有冤情可申訴。
[size=125]台北人[/size] 寫:請大家用跟貼回覆的方式,不要每個人都發一篇文章。
[size=125]K[/size] 寫:新增一條:所有檢舉文章皆不可回覆,當事者申訴或道歉以及檢舉者張貼證據除外。
[公告]檢舉區規定事項,檢舉前必看!
最後由 K 於 2005-10-19 12:04 pm 編輯,總共編輯了 7 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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