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SM 寫:對方有了回應 寫:我可跟你說
這圖只能証明oip有此blackground的版權而已
不能代表所有是
我大可不使用了此blackground
抹除,那有人不懂呀
我也可弄得比他更美
我從來也未有
聲稱圖片是自己繪製
請貴站自己想想吧
對了...
他前面有說過
請詳細地列明我犯了那條法律
如能完整証明
我可立即停止程式運行
如果有港人願意幫忙的話,我想麻煩一件事情
幫找一下有關「網路圖像」的著作權法相關
搬出台灣的著作權法,不知道是否有跟香港共通?
只怕對方又會找藉口反駁
香港 的網路法 不是太完 整 所以去告他有點困難
PS. 不是所有香港人都是這樣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