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到下川一個多星期了,萍萍歡喜雀躍的心情不但沒有絲毫改變,反而更覺得自己置身於天堂之中;她知道,除了自己跟阿鳳之外,雖然來到下川使用自己身體賺錢的女孩成千上萬,不會有別的女孩是抱持這樣喜悅的心情來到下川。
莫非萍萍是天生下賤喜歡賺這樣的皮肉錢?又或者天賦異廩需求特別強烈,不得不借助下川這樣的環境來滿足自己?其實都不是,她稚幼的身軀甚至還沒得到正常的發育,根本不可能出現這些情況,真正的原因在於,萍萍終於有了自由之身,至少賺來的錢可以放進自己荷包了。
打從一出生開始,命運之神就開始和萍萍開玩笑,媽媽交男朋友懷孕之後被遺棄,不得已而嫁給了萍萍叫他爸爸的男人,而媽媽卻在生產時難產而死,萍萍的一條小命是撿了回來,但從小聽到最多的一句話,是大人們在說:「這小女孩不知道是誰的種?」
儘管真的沒有人知道萍萍是誰的種,爸爸卻還是將她當成了掌上明珠般疼愛,加上外婆住得不遠,萍萍常常被舅舅接回去玩,因此,雖然生長在貧困地區的廣西柳州農村,萍萍依然有著快樂的童年,甚至由於個子矮小,爸爸沒有讓她幹過農活;而在爸爸娶了新媽媽之後,萍萍的童年生活更快樂了,因為新媽媽帶來了一個小弟,萍萍有了玩伴,沒有絲毫血緣關係的姊弟二人感情卻是極好。
十二歲了,萍萍依然個子矮小,身上也沒有任何女孩發育的跡象,萍萍可還不懂得擔心這個,依然每天領著弟弟溪裡玩水、樹上掏鳥蛋,萍萍不知道不但快樂童年已經即將離她而去,甚至自己的生命也將完全改變。
那是一天傍晚,萍萍帶著弟弟回家,遠遠就看見家門口聚集了一堆鄰居,擠開人群進門之後,只見媽媽坐在床上掉著眼淚,爸爸卻不見人影,她沒有問,楞楞的看著媽媽,耳中聽著鄰居們談論,知道爸爸被公安帶走了,一直到現在,爸爸依然不知去向,萍萍還是不知道爸爸的罪名是什麼。
爸爸走了,家裡連最基本的吃飯問題都沒有辦法解決,萍萍經常挨餓,但她知道不是媽媽對她不好,實在是沒有辦法;直到後來,媽媽經常在快吃晚飯的時間出門,然後還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,情況終於有了改善,萍萍開始可以吃飽了,甚至,開始有了新衣服穿。
但是,不知道是否因為這段時間的營養不良,萍萍一直沒有長高,一直到現在都不滿一米五;十三歲那年,萍萍第一次來了月經,除了胸前一對乳房稍稍漲大一些之外,身體幾乎沒有任何改變。
不過,媽媽開始替萍萍裝扮了,她總是拉過萍萍來東看西看,然後不自覺的搖搖頭;隨著媽媽晚上出門的次數越來越少,媽媽端詳萍萍的次數卻越來越多,終於有一天,媽媽仔細的打扮了萍萍之後,告訴她:「媽媽今晚帶你一起去餐廳吃飯」雀躍萬分的萍萍跟著媽媽出門了。
鄉下地方的餐廳其實也不過就是桌椅高了一些,不像一般農民坐板凳或者直接蹲在地上吃飯罷了,沒有絲毫裝修陳設可言,但看在萍萍眼中,已經覺得富麗堂皇,她懷著敬畏的心情跟著媽媽走了進去,不過,媽媽沒有帶她吃飯,而是先到廚房裡找上了一個老闆娘模樣的中年婦人。
「這就是我女兒,你看看還行嗎?」媽媽詢問的口氣明顯遲疑。
「最近小姐少,你自己又沒有客人要了,也沒辦法,就讓她去吧」中年婦人倒是沒有挑剔萍萍幼童般的身材。
「但只能讓她做檯,不能出鐘,她這模樣還不行」媽媽這話,萍萍實在聽不懂。
「知道了,不過如果客人一定要,那也沒辦法。」婦人這樣回答。
媽媽不再說話,讓那中年婦人領了萍萍到外面餐桌上,萍萍一看,七八個人,男女都有,奇怪的是,男人的年紀少說都有三四十了,女人的年紀卻都小了很多。婦人搬了張凳子放到一個男人身邊要萍萍坐下:「你要好好服侍老闆吃飯。」
萍萍早已被桌上大魚大肉吸引了目光,也不管婦人說了些什麼,坐下來直瞧著菜餚發楞,正當萍萍猶豫著自己不知道能不能吃這豐盛的一餐時,身旁的男人一手扶上了萍萍肩膀,另一手遞了雙筷子給她,萍萍不再猶豫,開始大吃。
「你怎麼不幫老闆挾菜,只顧著自己吃啊?」一個同桌的女孩提醒萍萍。
「沒關係!」男人笑瞇瞇說著,手掌已經按上了萍萍僅是微微隆起的胸脯,萍萍嚇了一大跳,但沒敢吭聲,一方面她已經發現其他男人對身邊女孩都有這些動作,一方面她可也捨不得離開桌上的魚肉,於是,只要男人不妨礙她吃飯,萍萍也就任由那隻手掌在自己身上搓揉。
回家的路上,萍萍好開心好滿足,因為,她不但自己大吃了一頓,偷偷的包了幾塊雞肉要帶回家給弟弟,而更讓萍萍心跳加快的,是吃完飯後男人給了她二十塊錢,萍萍實在不敢相信天底下竟然有這樣的好事,沿路不斷的問媽媽:「什麼時候還帶我到餐廳吃飯?」
可惜萍萍的美夢並沒有成真,倒不是因為媽媽不肯再帶她去餐廳吃飯,而是因為鄉下餐廳生意不是太好,需要坐檯的機會不是太多,不過,三五天可以大吃一頓還可以賺二十塊錢,已經讓萍萍心滿意足了。
而且,她在餐廳裡認識了一個和她一樣坐檯的女孩阿華,年紀比萍萍大了七八歲,經常指點萍萍如何打扮自己、如何討得客人的歡心,很快的兩人就成為好姊妹,於是,盼望著餐廳有生意她可以去坐檯成為萍萍生活的重心,不但為了賺錢,也為了能夠跟阿華相聚,在萍萍心中,阿華已經是她崇拜的偶像。